通知公告 更多 »
中心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工作 » 中心工作 » 正文
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党员集中学习交流制度
作者:wl1        发表时间 2014-08-13 10:58:49       阅读 1375 人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及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其他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及业务知识。
  二、实施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次,并采取专题辅导、定期培训、讨论交流。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搞好党员学习培训。
  三、定期制订学习规划和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党员学习,每月组织1次学习讨论,每季度召开1次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半年组织一次测试。
  四、严格学习考勤制度,任何党员都要参加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向党组织申请并补课。
  五、党支部建立学习园地,在网站开辟党建专栏,党员建立学习笔记。
  六、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加强检查和考核,并将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价党员的依据。


打印本页|返回目录|返回主页
 
鄂ICP备12013834号
电  话:0716-8527768/8511635
传  真:0716-8511635
员工通道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与塔桥路交界处)
© 湖北省质检院荆州分院
浏览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