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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材料
作者:wl1        发表时间 2021-03-09 14:47:37       阅读 1661 人次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表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申报表:质量基础及质量安全监管
四、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2021年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为各级政府职能单位提供产品质量检验,为企业及其他客户提供委托检验及相关技术服务,授权仲裁检验与鉴定等。
(二)机构情况
荆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1979年经原沙市市革命委员会(沙革文[1979]66号)批准恢复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7月,根据湖北省编委(鄂编办文[2017]84号)《省编办关于整合荆州等部分市州检验检测机构及有关事项的批复》文件精神,被湖北省质检院整合,正式更名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荆州分院,隶属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是第三方公正的检验机构。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2016年,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鄂编办文【2016】110号)批准,有事业编制66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现有在职人员共54人,在编23人,聘用人员31人,退休人员29人。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1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58万元。与上年预算总收入持平。
2021年预算总支出1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用于弥补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58万元,用于质量安全监管161万元。与上年预算总支出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内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公经费总额较2020年27.8万元减少1.4万元,减幅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三公”经费总额和各分项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院按照2021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将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经费支出编制了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我院固定资产总计1606万元,其中:车辆6辆,价值82.43万元,均为检测抽样专用;通用设备171台套,价值121.45万元;专用设备356台套,价值1380.4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价值21.72万元。
(六)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内容。
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认真编制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调整完善、修改制订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质量安全监管项目1个,资金161万元。绩效目标编制覆盖率100%。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指标设置基本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制度执行有效,财务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合规。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项目申报表附件1。
四、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公开用表详见附表2。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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