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
信息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信息公示 » 正文
市质检所再次承担2015年国家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工作
作者:wl1        发表时间 2015-09-11 11:42:15       阅读 2586 人次
  国家质检总局为加强对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早发现和处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特组织实施开展2015年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工作,系统和持续地对食品相关产品风险因素进行采样、检验、检查、分析和研判。2015年年初,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为保证风险监测工作质量,在全国质检机构中开展膦选。市质检所积极响应,认真准备,最终被确定为2015年国家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承检机构,更是该所再次承担国家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任务。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方案》的规定,市质检所负责湖北、贵州、山东、云南、广西、湖南6省区范围内的300批次密胺塑料餐具和食品用纸制品风险监测工作。为此,该所成立了采样工作专班,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了专题培训,并对采样区域、产品、批次进行了明确分工负责。

IE浏览器中点击图片可全屏显示


打印本页|返回目录|返回主页
 
鄂ICP备12013834号
电  话:0716-8527768/8511635
传  真:0716-8511635
员工通道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明珠大道(与塔桥路交界处)
© 湖北省质检院荆州分院
浏览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