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荆州市质检所召集业务人员和检验部门负责人在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对2017年第三季度的省级监督抽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对食品相关产品等29类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鄂质监监函〔2013〕227号)文件要求,我所将承担武汉、荆州、襄阳、随州、宜昌、十堰等区域生产和经销企业的生活用纸制品、水泥、水泥包装袋、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等5类产品共计85批次的抽样和检测工作。
为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产品的抽查、检验和上报数据等工作,会上,我所成立专班、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并对每一环节做出合理规划,任务分解到人,确保省抽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实施。目前,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