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所班子依法行政、全所上下加强履职尽责意识和能力的再深化、再提高,4月21日上午,市质检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会上,杨雪媛所长介绍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出台背景,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学习问责主要内容,重点解读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为共30种问责情形。同时该所技术总工余翔结合目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和质检所的工作特性,对技术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最后,质检所支部书记、所长史常春同志指出,全所上下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结合目前开展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契机,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当做改进作风、提升形象的契机,促进所班子依法行政、全所上下履职尽责意识和能力的再深化、再提高。